关于产品有效期变更的公告+ 中国联通私自更改用户主套餐和附加产品有效期
关于产品有效期变更的公告+
中国联通私自更改用户主套餐和附加产品有效期
按照工信部《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》,不得与用户签订长期合约。近期我公司已统一对系统默认有效期为“长期”的
产品的有效期限进行调整 即:将原来有效期为“2050年12月37日23:59:59"调整为"2029年12月31日23:59:59”。
在产品到期后有效期将会自动顺延。以上调整均不影响用户使用。
特此公告!
行业动态 2023-02-19 19:26:40 通过 网页 浏览(837)
共有1条评论!
您好,按照工信部的规定,不得与用户签订长期合约。为避免引起用户误解,我公司统一对系统默认的长期期限进行了优化。若该产品超过系统设置的优惠期,您没有主动取消,系统会自动延期。请您放心使用,谢谢!